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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类别: 通知公告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21/07/29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近期,南京爆发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安徽、广东、四川、辽宁等省份出现关联感染者,少数感染者在我省有活动轨迹。7月28日,常德市武陵区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曾与成都确诊病例有接触。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紧急部署,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领导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高度警醒,紧急动员,立刻行动,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

二、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强化暑期学校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暑期校园“封闭式”管理,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进入校园人员须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及疫苗接种情况,外来人员务必实名登记。通过多种方式、途径与教职员工、学生或学生家长联系,通报当前疫情形势,督促师生员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尽可能减少外出、减少聚集,前往人群聚集的地方以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高校留校学生外出要严格执行请假手续,做好每日健康监测。

三、继续推进教育系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一是继续组织发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高校大学生接种,积极发动离退休教职员工以及所有教职员工家属接种,劝导符合接种条件尚未完成接种人员尽快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做到“应接尽接”。二是做好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按照省联防联控机制的部署,8月,将启动15-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9月,将启动12-14周岁学生疫苗接种;10月底基本完成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做好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

四、时刻做好应急准备

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适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旦出现新冠肺炎病例,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师生员工要持续关注自己的湖南居民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及学校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师生员工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湖南省教育厅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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