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值此新学期开学、教师节、中秋节来临之际,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省教育厅视频会议精神和学校“十条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杜绝各种违规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奖金、津贴、补贴、实物等;
2.严禁用公款搞互相走访、送礼、宴请等;
3.严禁违规“搭车收费”;
4.严禁违规使用公车;
5.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各类礼品、现金、券卡;
6.严禁违规接受学生及家长请吃请喝、娱乐消费;
7.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通讯产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以及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8.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落实。校纪委将通过电话和网站接受群众信访举报,并对部分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对于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严肃查处,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0736-7186028
特此通知
纪委监察处
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