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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类别: 警钟长鸣  点击数:  录入时间:2016/10/26
发表时间:2016年10月25日 16:0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常德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农业委员会调研员盛雄雄、市农业产业化局原局长朱建武、市农业委员会副调研员王成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在国内旅游等典型问题。

  经查,2014年10月,时任市农教办主任盛雄雄、市农业产业化局局长朱建武、市农业产业化局副局长王成英组织全市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总经理(董事长)、区县(市)农业产业化局局长共38人赴宁波大红鹰学院学习培训,培训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用公款组织参训人员到舟山群岛普陀山景区参观旅游,共开支17900元(人平471元)。同时,盛雄雄还安排市农教办工作人员聂伟(另案处理),在收取的培训费中补贴他们二人每人2000元通讯费;购买6条“和天下”香烟(价值6000元)归盛雄雄个人使用;为主伙同聂伟非法占有培训费2万元,盛实得1万元用于个人开支。

  盛雄雄、朱建武、王成英等人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之下,理应严格要求,以身作则,做出表率,却仍对中央和省、市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同意,给予盛雄雄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按副处级确定职级待遇;给予朱建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成英党内警告处分。(常德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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