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拿招生指标敛财受审
利用管高校学生工作职务之便,帮湖北部分高校搞招生指标,从中捞取“好处费”88万元。昨日上午,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原处长、武汉科技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杨永才因涉嫌受贿罪,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受审。庭审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帮高校搞招生指标敛财88万
检察机关指控,杨永才在担任湖北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帮湖北部分高校搞招生指标,从中非法牟取利益。据了解,部分三类招生的独立学院因多招收学生,导致部分学生无法取得学籍,这些高校负责人便与杨永才“打招呼”,向他送钱送物,希望能多拿到“学籍注册”的指标,而杨永才也将他人所收送的钱财收下。
据了解,杨永才先后11次收受他人“好处费”87.8万元和价值2000元的购物卡。事发后,杨永才被“双规”,在此期间他交代了受贿的全部事实,并且退回赃款70多万。
当庭承认全部犯罪事实
公诉人指控杨永才先后11次收受他人贿赂88万元的事实,杨永才当庭全部承认。此前,杨永才已退赃70余万元。法庭上,他要求家属帮他退出余下的赃款。
在庭审结束前,法官问杨永才还有什么需要陈述时,杨永才当庭拿出写好的“忏悔书”,准备念给法官和检察官听。
但被法官打断,建议其将书面材料上交给法庭。
杨永才在忏悔书中写道:“实事求是地说,早些年在廉洁自律方面,我还是比较注意的,跟老板打交道还是比较谨慎的,思想上似乎有一条若明若暗的防线:不能收别人的钱……可惜在纷繁而又多彩的现实生活中……与老板工作接触一多,时间一长,相互间一熟悉,原来头脑中存在的那根脆弱的防线就荡然无存了。”
来源:长江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