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管小微权力防止“小吏巨贪”
信息来源:廉洁常德网 发布日期:2019-08-27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局原科员吴刚,通过收支不记账、变更预算拨款凭证收款人信息、虚列预算、截留缴款凭证、编造退款事由等,侵吞、窃取国有资金9000余万元;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罚教育科交通违法处罚系统原操作员肖刚,利用处理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免罚款、免记分权限及错误执法数据修改、撤销等职务便利,收受财物4000余万元……(新华每日电讯)
在公众眼中“小微权力”一般只是 “微腐败”而已,可是近来一些“小吏巨贪”案件却刺激了公众的敏感神经,也刷新了人们对“小微权力”的惯常认知。“没想到这些平时看起来不起眼的岗位,居然能出现如此惊人的腐败问题!”这是很多人面对此类案件的第一反应。
从媒体披露的消息来看,上述两位贪腐“小吏”虽然已受到党纪国法严惩,涉事的相关责任部门在案发后也已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堵塞漏洞,避免类案再发。但细究不少“小吏巨贪”案件详情,我们仍需追问:为何他们贪腐时间如此之长,却未被及时发现,类似存在高腐败风险的“小微权力”究竟还有多少?
蠹众而木折,隙大而墙坏。从系列“小吏巨贪”案件中,我们看到这些“小微权力”运行相对集中、资金相对密集,监管却相对薄弱,以至被一些居心叵测的“小吏”上下其手,大肆揩油,进而形成令人咋舌的“巨贪巨腐”。纵观历史上不少朝代最终崩分离析,还是因为不注意这些小微权力的管理,对于小微权力管理过松,最终导致严重的腐败问题,从而导致朝代的灭亡。这些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必须要加强对小微权力的管理,防止“小吏巨贪”现象发生。
小微权力的管理,要拧紧“思想关”。小微权力的腐败大多都是思想出现了滑坡,法律法纪意识淡薄的缘故,为此筑牢思想防线就显得尤为重要。加强思想教育,特别是分层分级抓好信念教育、法纪教育、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四位一体”的党员干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增强党纪法规意识,提升传承好家风境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特别要树立小微权力也是公权力,也是人民赋予的权力。面对任何公权力,都不可以任性和滥用的观念。
小微权力的管理,要盯牢“监督关”。小微权力的监管也要从法规依据、管理权限、运行流程、执行标准全方位健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流程,严格执行事项准入制度。在权力运行上推进“三化”(权责清单化、运行透明化、监督民主化)。编制“微权力”清单、完善责任清单,实行“两个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途径;完善“纪检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模式,搭建党内、党外双向监督平台,培育多元化监督体系,不给小微权利腐败留下任何空间和“死角”。
小微权力的管理,要把严“执纪关”。坚持惩防并举,坚持不懈开展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治理行动,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查到底,营造打击和预防“小微权力腐败”的良好氛围。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作,重视群众的举报、上访,充分运用自身的工作优势,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预防基层党员干部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查处一批,教育一片,形成严惩基层“小微权力腐败”的持续震慑,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万丈高楼始于垒土,群众利益无小事,甚至是天大的事!近来群众身边频发的“小微权力”酿成“大祸”,“小吏”变“巨贪”现象直接警醒我们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任重道远,严管小微权力才能推进反腐败斗争真正向基层延伸,才能真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津市市委巡察办黄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