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了一批案件。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以案促改促治促建,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7起纵容默许亲友“打牌子”“提篮子”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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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廖永红默许亲属“打牌子”承揽业务牟利等问题。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廖永红担任汝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默许其胞弟廖某打着自己牌子承揽所在单位广告宣传业务共计35.85万元。廖永红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4月,廖永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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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李靖纵容默许亲属“打牌子”承揽业务牟利问题。2018年至2022年,李靖担任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纵容默许胞妹李某、妹夫彭某某分别接受医药公司聘请,利用其分管药品采购业务的职权,与县人民医院对接协调签订采购合同、开展药品配送等业务,两人领取薪酬共计56万余元。2023年7月,李靖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23年8月,李靖被调整工作分工。
(来源:三湘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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