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注意事项
一、提倡向纪检监察机关写实名举报信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违反党纪政纪和刑事犯罪分子并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这是人民群众参与同腐败、违纪行为进行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的一种途径。近几年群众实名举报呈逐年增加的趋势。纪检监察机关也提倡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实名举报。实名举报有如下优点:
1.署名举报可使办案人员迅速直接与举报人取得联系,不仅能对已经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收集证据,而且还可以发掘新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快速调查处理,做到快查快结。。
2.署名举报人对举报的问题敢于负责,不是捕风捉影、道听途说,内容、线索比较真实可靠。举报的问题一般可查性都比较强,成案率也比较高,容易引起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视
3.不署名举报,会给办案人带来一定困难,使调查范围加大,涉及面较广,难免会惊动被举报人,使其有可能搞攻守同盟、销毁证据、转移赃物等,给办案工作增加麻烦。同时,由于举报人不明确,纪检监察机关也难以对举报人进行保护,使举报人或假想举报人遭到被检举者的打击报复和迫害。实名举报,举报人明确,查办时目标小,涉及人员少,同时,由于查办实名信十分慎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能有针对性地做好保护举报人的工作,一旦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和不公正对待,纪检监察机关就会理直气壮地予以保护。
4.可以减少信访举报工作中的消极性。可减少诬告陷害、故意中伤等情况发生。有利于信访举报工作正常开展,维护信访举报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使办案人、财、物得到合理使用,以最少的投入,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5.如果你举报的内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而是属于其他机关、部门管辖的范围,可以告诉你应该向何机关举报或转告你已经把你的举报转到何处,以便你与他们联系。
真诚欢迎你署真名举报。
二、如何写举报信?
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三个部分组成。(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被检举问题的性质。(2)举报内容。此部分是检举信的重点。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关的书证物证等。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3)联系方式与要求。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我们提倡实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映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三、注意事项
1.通过信函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材料,诬告他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服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
2.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或谩骂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3.此外还要注意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范围是本单位纪检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如对其他问题的反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举报的方式还有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但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遵循的原则都是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