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重要的群众工作。贯彻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必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把信访举报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聚人心、得民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把群众利益维护到位。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哪里,信访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创新群众监督形式,鼓励群众实名检举控告,从海量检举控告中筛选出真问题、真信息、真线索,为精准解决问题夯实基础。增强见微知著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及时发现、善于捕捉群众反映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做到“窥一斑而知全豹,处一隅而观全局”,努力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在小、化解在早。聚焦扶贫、民生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重点问题台账。坚持“分级负责、分工处理”原则,推动群众反映问题台账“动态清零”,防止层层空转。强化检查督办,将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责任压实压细,交办一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通报一批处理不认真不到位的问题,“以点带面”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定期对群众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及反馈处置情况进行研判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或相关工作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改进工作作风,带着感情做好信访举报工作。信访举报工作直面群众、直面问题矛盾,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直接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应设身处地考虑群众难处,注重情、理、法结合,做到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严肃接访工作纪律,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任地接待来访人员,耐心听取其反映的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和情绪疏导工作,把群众心结纾解开、情绪疏导顺、怨气化解掉,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要及时受理办理;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为群众想办法、出主意、指出路,让他们清楚“到哪里去、该怎么办”,不能简单一说了之、一推了之。坚持以“一个微笑、一把椅子、一杯热水、一声问候”对待来访群众,坚决防止接访过程中不规范、不耐烦,高高在上、麻木不仁、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切实把来访接待打造成为民服务、直通民意的“窗口”。创新工作方法,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让群众少跑腿、信息多走路。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定期接访制度,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定期接待重要来访、处理重要信访举报问题,有条件的组织全员轮岗接访。
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信访举报工作复杂敏感,必须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要树牢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坚决执行《规则》中的时限规定和程序要求,及时完成受理或转办工作,及时分流业务外的信访问题,及时处置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及时告知实名检举控告受理情况。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对照《规则》要求,在立、改、废上下真功夫,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程序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科学高效、与《规则》相一致的配套规章制度体系,压缩权力运行的任性空间,消除权力监督与制约的“真空地带”。自觉接受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监督,习惯在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下履职。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坚决防止“灯下黑”,既做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执纪执法者,又做秉公用权、为民服务的贴心人。(李向波 刘颖 吕源龙)